认同轻轨以公司营运管理模式灵活 青联论轻轨交通系统法建言

为鼓励青年人关心社会事务,澳门青年联合会日前举办「青年讲场——轻轨交通怎立法?」座谈会,收集他们对《轻轨交通系统法公众谘询文本》意见,就该文本向特区政府建言献策。座谈会由理事长高岸声主持,十多名青联成员展开讨论,主要关注轻轨营运模式、服务定位、法律事宜等议题。

澳门青年联合会举办「青年讲场——轻轨交通怎立法?」座谈会,与会成员就《轻轨交通系统法公众谘询文本》展开讨论。 (青联图片)

首先,文本中提及的轻轨将由政府全资的私营公司负责运营之建议,与会者认为有关管理模式较为灵活,管理公司在全面掌握轻轨的经营情况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及需要以不同策略进行科学分析及管理,从而提升轻轨经营效能,因此,与会者普遍认同轻轨以公司营运的管理模式。也有与会者建议,政府应做好监察工作,保证有关公司除了履行轻轨的运营义务外,还需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与会者建议政府可制定一系列指标(如服务质量、一定时期内总乘客数量等),利用科学数据有效监督公司的营运情况。

倡协调轻轨巴士两交通系统

其次,在服务定位方面,与会者一致认为,对本地居民来说,轻轨有助疏导路面交通,是绿色出行的好选择。为鼓励市民乘搭轻轨,除了搭乘分段收费外,有与会者建议,政府可制定政策或指引,协调轻轨和巴士两套交通系统,例如为乘客提供巴士转乘轻轨的优惠,以及轻轨在发生故障时,巴士该如何配合疏导乘客等。另外,轻轨是城市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推动游客多乘搭轻轨,从而减少使用酒店旅游巴。

最后,在法律事宜方面,有与会者认为,由于营运公司是私人机构,其能否具备行政处罚、接受答辩书等能力有待商榷,建议可参考其他地区,由政府部门设置相关人员(如派驻警察)执行这些能力。此外,就文本中提及的轻轨行车区周边保护区问题,有与会者认为政府应将未来在澳门半岛建设轻轨路段的可能性纳入考虑,例如文本中有关设置广告物须经具权限的公共机构同意之建议,就可能会对在澳门区已设置广告物商户造成不便。最后,有与会者建议,文本中不妨考虑轻轨将来与内地轻轨衔接的可能性,如就在内地行驶中的澳门车厢法律归属等问题展开深入研究。

与会者认同《轻轨交通系统法》所做的谘询工作,期望这些意见将有助特区政府完善相关立法。出席座谈会的青联负责人,还有副理事长李玉培、高嘉仁,副秘书长陈子廉、陈桂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