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超明案两证人前日出庭 指王显娣入职享诸多特权

前检察长何超明被控案同案九名被告, 前(3)日在初级法院合议庭续审,传召曾任检察长办公室电脑部主管梁凯欣出庭作供。他称,在检察院有一个叫「狐狸仔」的刑事调查系统,2005年在办公室前主任黎建恩指示下,曾帮助时任检察长办公室顾问、被告之一王显娣开立登入户口。他翻查系统,发现王显娣曾五次登入。

王显娣可登入「狐狸仔」

证人指出,通常只有司法辅助厅、中心科等主管才有权限开设帐户,他以为王显娣也是司法辅助厅人员,因此推断是时任办公室主任、同案另一被告黎建恩授权,认为王显娣属特例。

证人梁凯欣又称,检察院电脑设备不是由电脑部提出维修保养,而是由综合管理组提出,而综管组提交给他核实的报价单内容,金额会被遮蔽。他表示,报价单金额部分会先用字条遮盖,再影印给他。法官形容做法「好神秘」。

电脑维修旧公司贵一半

法庭又传召现任检察院资讯处处长萧丽媛以证人身份出庭作证。证人称从未见判给公司「新创作」有定期检查和维修检察院电脑设备,通常小问题由职员自行修理,无法修复才再联络判给公司维修。

控方又指出,2007年上半年的设备买卖清单中有证人的签名,控方询问清单中80万元服务费是否不合理,证人称价格较贵,有不合理地方,又指清单里有部分如光碟机、记忆棒等不需要全部维修保养。检察院换届后,相关维修保养判给重新招标,发现旧公司价钱比较贵,新公司现时相关服务费每年30至40万元,比旧公司便宜一半。

王显娣用英文注册帐号

控方询问证人是否认识王显娣,证人称2005年王显娣第一次入职曾见过一次,曾在获多利中心16楼帮王维修电脑;廉署揭发事件后,受主管人员要求下翻查王的电脑,发现她只用英文名注册帐号,与一般检察院职员用中文名开设帐户不同;而2010年王显娣第二次入职时,没有开设新职员用户名,另外,打开其电脑硬盘后发现,里面资料不多,只有几个普通文件及工作报告申请表。

控方质疑分别两次以专家及顾问等身份进入检察院任职的王显娣,为何两次入职都没有像一般文职人员般为方便工作申请设立电邮。案件今日继续审讯。

证人萧丽媛称,2005年曾见过第一次入职的王显娣,并曾在获多利中心16楼帮她维修电脑。 (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