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申请起诉书增加事实内容 何超明妻七五折购海天居单位
前检察长何超明涉贪触刑案,上周五在终审法院合议庭继续审讯。助理检察长陈子劲就早前庭审中三名保利达洋行员工的证词及保利达给法院覆函和银行文件等内容,就何超明涉嫌辗转获75折优惠购买海天居一单位一事,申请增加新事实。控方指,何超明及妻子辗转获以75折优惠购入海天居单位,关乎另案被告商人麦炎泰为巩固与何超明的利益关係而进行优惠转让,涉及金额近200万港元。终院合议庭未有即时批准申请,留待听取辩方意见后才作决定。
何超明妻子以七五折优惠购入海天居一单位,涉及金额近200万港元。 (互联网图片)
控方要求在控诉书增加事实内容,包括涉案商人麦炎泰为巩固与何超明的利益关係,将已购入的海天居36-A单位以75折优惠价转让给何超明太太周小芙,以及保利达洋行大股东柯为湘同意麦炎泰提出的要求,指示下属以周小芙名义开出四张合共近200万港元的单据,但实际上保利达洋行并没有收取周小芙款项;柯为湘再指示下属以自己公司支付这笔款项。
其后四张单据在2016年2月于何超明大潭山的住所内被搜出。终审法院合议庭主席岑浩辉指示何超明的辩护律师,可就控方提出加入事实内容的要求发表意见,又指稍后听取辩方意见后,合议庭才决定是否接纳控方请求。
终审法院合议庭审讯当日下午庭审传召一名大学法律教授出庭作证。证人来澳担任教职已有16年,他称曾多次在内地举行的会议上遇见何超明,其中2005年在深圳举行的亚欧总检察长会议上,代表团名单中出现时任检察长办公室顾问王显娣的名字,当时「娣」字引起他注意,因上海人常用「娣」字,猜想对方是否上海人,但双方从未交谈。他在回答法官岑浩辉询问时表示,虽认识检察院许多人,但未见过王显娣身影。他又表示,何超明往往出席会议时需要翻译同行,但从未见过王显娣为何超明进行翻译工作。案件将在后天星期三继续审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