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刀阔斧革新公共行政
回归以来特区政府一直进行各项公共行政改革,也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深层次的问题长期未能根治,如机构臃肿、职能重叠、效率低下等最为社会诟病。特区政府近日正式设立「公共行政统筹委员会」,反映公共行政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特区政府能否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凤凰涅槃的决心,敢于向积存多年的「顽疾」开刀,把改革进行到底?值得全澳市民拭目以待。
特区政府表明, 设立「公共行政统筹委员会」的目标,是从政策决策的层次,统筹协调公共行政改革政策措施的落实及相关範畴的政策谘询,以及确立执行计划。
与以往类似「分猪肉」形式组成的委员会不同,公共行政统筹委员会由行政法务司司长「挂帅」,其他成员包括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或其代表、各司长办公室主任或其代表等,而且统筹委员会具备四大职能,并非只是一些「代表」在没完没了地开会,足以反映特区政府落实公共行政改革的决心。
至于统筹委员会的四大职能,简直是直接触及现时公共行政範畴的深层次矛盾,例如统筹委员会需对公共行政的职能与组织架构的调整等事宜,按订定的策略及方法协调统筹各执行部门的落实方案,并监督其执行进度。
事实上,本澳公共行政存在的其中一个主要问题,就是各部门各自为政,加上现时公共部门间各种各样的跨部门工作小组、协调小组等都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临时性质,存废无确定机制,结果导致政策难以有效落实。
治本之道是构建一个体制架构内的政务统筹中心来统筹全局,统筹委员会的成立,有望取代形形色色的协调小组,达至权责归一,提高行政效率,发挥政策效益。
政务人才是提升治理能力和水準的关键要素,因此,就公务人员制度及管理的改革亦是统筹委员会的主要职能之一,长远而言有利于特区政府建立必要的人才储备,为特区政府管治班子提供能担重任的政务专才。
公共行政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无法一蹴而就,但亦不可能一成不变,随着澳门经济深度调整,特区政府应借助成立公共行政统筹委员会契机,打造规範协调、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切实提高治理能力和水平,更快速地回应社会诉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