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局局长未经批示转授权 调查近八个月耗费行政资源
廉政公署于2016年度工作报告中披露,收到举报后先后发现气象局局长分别于 2000年、2012年及 2014年,未经上级确认及无按规定在特区《公报》刊登的情况下,批示转授权予副局长,构成行政违法,副局长依据有关批示所作的决定亦属违法。
报告指出,气象局局长于廉署初步调查时否认曾向副局长转授权,令廉署前后索取了超过 800页的文件和花费了近八个月的时间方完成调查。社交网站去年流传一封自称气象局前员工亲友的公开信,信中质疑气象局副局长的权限。
廉署认为,公共部门面对监察机关的调查或公众、传媒的质疑,应该抱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当事实清晰、证据确凿时,若继续坚持己见、拒不认错,甚至託辞狡辩,不仅无法及时纠正错误,而且会耗费行政资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