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司警探员虐狗片段 ANIMA主席被控违反《个资法》
在今年1月17日,澳门爱护动物协会(ANIMA)的社交平台FaceBook页面转载了一条男子虐狗的片段,在ANIMA影响力的协助传播下,大批网民观看后纷纷表示愤怒和不满,而其后该男子更被证实为司警刑侦人员。司警对有关人员开展纪律程序,而当事人亦已透过拍片向公众道歉。当事件逐渐淡出人们视线之时,有葡文媒体在上周五(7日)报道称,爱护动物协会主席Albano Martins因此前转发该片段,被控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
截至昨日下午, 司警人员虐狗视频片段在ANIMA的FaceBook页面上仍然存在,并显示共有超过65,000次播放。 (视频截图)
本报昨(9)日联络到Albano进行访问。Albano表示,自己收到通知在本月6日前往司法警察局,他将当日的所见所为、包括转载片段,原原本本地告知警方。随后,警方便告知他已被提告《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Albano坦言,自己作为爱护动物协会的主席,揭发违法虐待动物的行为是自己的责任,就算时光倒流回到当日再选一次,他还是会作同样的处理。Albano指出,他转载的视频不算十分清晰,不能分辨当事人面容,只能看到动作,亦没有提及地址。他认为自己并没有严重侵犯当事人私隐,而且,「难道私隐比一条生命更重要」?
截至昨日下午,该视频片段在ANIMA的FaceBook页面上仍然存在,并显示共有超过65,000次播放。在Albano看来,自己转载片段的动机并不是要「火上加油」,而是希望教育社群,令市民认识到虐待动物的行为是不可接受的。
Albano亦反覆向记者提及,今次司警人员涉案只是个别事件,在以往工作中接触到的警察都是非常热心、乐于协助,他并无意针对某一群体。
今年68岁的Albano是葡国人,在澳门生活了36年有多,由于家人都在葡国,他平日的时间就只有「 工作、工作、工作」。在访问期间,Albano经常要中断访问接听电话,处理拯救动物行动。他略带无奈地表示,一直觉得自己是「good guy」角色,谁知今次自己却成为了「bad guy」。在事件被报道后,开始有各路媒体接触採访Albano。在最后,他向记者开玩笑道,希望频繁受访不会「将自己送入牢房」。
本报昨日联络到爱协主席Albano进行访问。Albano表示,自己作为爱护动物协会的主席,揭发违法虐待动物的行为是自己的责任,就算重来自己也会这样选择。 (陈骏骐摄)
罪成与否公众利益界定是重点
最重可判一年徒刑或120日罚金
律师洪荣坤(下图)昨日受访表示,转发司警虐狗视频案发生当时,《动物保护法》已生效,若片段是涉及公众利益应该不构成犯罪,要视乎如何界定是否涉及公众利益。他又指,虐狗片段中并没有清晰影到涉案人的样貌,处于的位置是天台亦不属于私人地方,是否属于个人资料仍有待商榷。记者至昨日截稿前未能联络个资办及司警。
洪荣坤称,Albano Martins有可能是触犯「与收集个人资料的目的不相符或在不符合使其合法化的文书的情况下移走或使用个人资料」这一条款,可处最高一年徒刑或120日罚金。但事件当中是否涉及收集个人资料,就可能有不同的理解。洪荣坤又质疑,若涉及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应由当中的事主去举报,假若是由司警局起诉确实感到奇怪。
现时网络上充斥各种随手拍摄的视频或照片,洪荣坤提醒,相关行为相当容易触犯《个资法》,若相关影像能清楚显示对方容貌,并在网上发放进行传播行为,即有可能构成侵犯个人私稳。即使传媒在交通意外或其他报道时都应为当事人「打格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