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阶段持续进修计划启动 今起接受报名 最快本月30日上课

第三阶段持续进修发展计划今起接受申请,今次计划新增电子申报出席纪录的监察措施,申请机构需于每节课完成后的七天内透过网上系统登记学员每次出席情况。首次申请日期将于今日起到本月25日,若相关机构4月11至15日提出申请,居民最快可于4月30日开始上课,但外地教育课程和本地高等教育课程的个人申请项目除外。

教青局昨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第三阶段持续进修计划相关详情。 (欧阳振华摄)

教育暨青年局昨(10)日下午3时30分于教青局一楼仲尼堂举行新闻发布会,教育厅厅长梁慧琪、教青局延续教育处代处长黄志勇等出席,介绍计划详情。

第三阶段持续进修发展计划的期限由今天起至2019年12月31日,凡于2017年至2019年任一年度12月31日或该日前年满15岁,符合申请资格的澳门居民,可获得上限澳门币6,000元的进修资助。居民可使用资助参与本地及外地的持续教育课程、高等教育课程及证照考试。

黄志勇会上表示,本地机构首次申请日期由今日起至25日,当局会加快审批,预计本月28日公布审批结果。 (欧阳振华摄)

第三阶段计划的首次机构申请期由今日起至本月25日,而有关课程开课日或证照考试日须为2017年4月30日至2017年9月30日。

教青局延续教育处代处长黄志勇表示,本地机构首次申请日期为4月11日至25日,教青局会加快审批,首五日申请预计本月28日公布审批结果,居民最快可于本月30日上课。

新增电子申报出席纪录

另外,新阶段计划新增电子申报出席纪录的监察措施。教青局了解到课程有一个延续期,每个课程从开课到结课都经过一段时间,容易令到实际的监察效果相对滞后。新阶段申请机构需于每节课完成后的七天内,透过网上系统登记学员每次出席情况,使用电子化的方式加强每个课程的监测力度。

上阶段违规情况不严重黄志勇称,当局一直有不定期抽查和核实相关机构的上课情况,第二阶段进行实地巡查5,400多次,文件审阅5,600多次,个案抽检达到67,000多次,透过巡查的方式能够有效发现当中的违规情况,过往的违规情况都不是十分严重,例如用一些未经审批的导师上课,出席资料表欠缺完整等的违规情况,严重违规情况有11宗转介司法或刑事检查机关进一步跟进,包括伪造文件、冒充签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