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业权人恢复六国饭店立面 文化局:还原建筑艺术价值

近日有报道指位于新马路与十月初五街交界的六国饭店原本被保留的立面已经大部分被拆除。文化局昨(18)日表示,六国饭店为文物建筑,规定不準拆除,相信有关情况是属于残旧剥落,并非被拆除。

文化局称,2014年发现六国饭店外部墙体进一步恶化,已主动要求业权人恢复六国饭店的立面原貌,还原其原有的建筑艺术价值特色。有关计划已入则工务局跟进。

文化局又指,六国饭店毗邻兴建的新东方商务宾馆所在地段原为一片空地,文化局表示,基于文物的识别性原则,不建议仿造文物,但要求新建筑必须与原建筑群有所识别,如塔石卫生中心与毗邻历史建筑群的成功案例,因此已在回覆有关街道準线图谘询时,发表了要协调建筑群的整体高度、柱廊及外立面材质之意见,包括建造骑楼(柱廊)、其高度与相邻建筑一致、粉刷墙身等,同时,亦对新建筑的木製或金属製有色门窗的材质作了规定。

文化局表示,六国饭店为文物建筑不可拆除,要求业权人恢复饭店立面原貌。(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