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宗经屋家团预约合同遭解除 廉署:收到数十宗投诉将调查
房屋局上月解除61宗经屋家团买卖预约合同,有不少家团反映主因是等候做契期间,因婚姻或继承等家庭变化被除名,事件引起社会不少争议。廉政专员张永春昨(18)日受访表示,近期收到数十宗相关的投诉,廉署正依法跟进调查,又指相对于同类情况,今次事件接获的投诉数量相当多。
廉政专员张永春昨日受访表示,近期收到数十宗与经屋买卖预约合同解除相关的投诉,廉署将启动调查。 (袁金秀摄)
他称,廉署正就投诉解除经屋合同相关投诉展开相应调查,除了综观整个事件,亦会视乎部门的执法情况分析了解,有全局结论时向投诉人交代,若廉署认为有需要亦会向社会交代,现阶段不宜亦不会作任何评论。
房屋局早前公布,有61个万九经屋家团分别因预约买受人、家团成员或其配偶在本澳持有居住用途的物业等原因,被房屋局解除买卖预约合同或处于解除合同的法律程序。房屋局表示,根据《经屋法》,经屋申请人在提交申请表之日前的五年直至做契日前,不能在本澳持有居住用途物业,否则将被解除买卖预约合同。局方在做契前,会要求递交所需资料,并透过有关部门核实。
有万九经屋家团反映,跟着房屋局流程走仍被解除合同。 (资料图片)
议员纷纷发声
立法会议员黄洁贞早前曾表示,收到数个个案,有经屋家团成员在做契前结婚或继承等家庭变化,即使已完全跟随房屋局的指示处理和申报家庭变化状况,仍然被房屋局解除经屋买卖预约合同。
立法会议员宋碧琪建议政府修订剔除机制及设立经屋的做契年限,并希望当局简化程序,使经屋资源合理分配。宋碧琪指出,申请人花数年甚至十几年时间排期等候办理「不动产买卖公证书」(俗称做契),期间家庭结构会发生变化,若其中一名子女的配偶持有物业,政府强制将其配偶变为家庭成员,而配偶又不可以除名,导致家团出现两难状况。
她指出,配偶拥有物业并不代表其父母有地方住,如果有其他兄弟姐妹仍有住屋需求,对于这种情况,政府的处理手法不合理,建议政府修订剔除机制及设立经屋「做契」年限。
房屋局早前公布,有61个万九经屋家团被解除买卖预约合同。 (资料图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