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屋做契漫长备受批评 宋碧琪建议修改《经屋法》
房屋局早前指61个经屋家团,因申请人、配偶或家团成员持有物业,被解除买卖预约合同,经屋做契漫长期批评,立法会议员宋碧琪前天(星期日)出席公开活动接受传媒访问时,建议政府修订剔除机制及设立经屋的做契年限,并希望当局简化程序,使经屋资源合理分配。
议员宋碧琪对于现时经屋制度上的不合理,提议适时修改《经屋法》。 (欧阳振华摄)
宋碧琪指出,申请人花数年甚至十几年时间排期等候办理「不动产买卖公证书」(俗称做契),期间家庭结构会发生变化,若其中一名子女的配偶持有物业,政府强制将其配偶变为家庭成员,而配偶又不可以除名,导致家团出现两难状况。其配偶拥有物业并不代表其父母有地方住,如果有其他兄弟姐妹仍有住屋需求,对于这种情况,政府的处理手法不合理,建议政府修订剔除机制及设立经屋「做契」年限。
宋碧琪称,政府当年经屋政策的立法原意是「旧人旧制」、「新人新制」,「旧人」应在填表时审查,并以「旧制标準」上楼,惟现时政策前后不一,对于百姓而言,政府祇有一个,不能够因为换了人而政策不同。对于现时经屋制度上的不合理、不公平,社会已提议修法很久,但至今未见《经屋法》修改。
她预期该类诉讼会愈来愈多,他们在十多年前申请,当时可能有家庭成员还在求学时期,子女作为一个家庭成员加入经屋申请是父母的决定,到长大了需要结婚时,不可能因为一间屋而选择不结婚,但现时政府的政策跟不上这类变化,这是最大的问题,亦是导致出现很多不合理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