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称几年只见过王显娣几次 其电脑仅有申请签证休假文件
终审法院合议庭上周五(21日)继续审理前检察长何超明被控与检察院前顾问王显娣合谋虚构工作,以共犯方式涉嫌诈骗420万元薪酬及津贴,触犯五项相当巨额诈骗罪、两项巨额加重诈骗罪及一项公务上之侵佔使用罪案件。案件今日续审。
终审法院上周五继续审理何超明涉贪案,多名检院职员作供称工作几年间见王显娣的次数寥寥可数。 (刘凯辉摄)
检察院司法辅助厅前厅长周友清以证人身份出庭作供称,前检察长办公室顾问王显娣入职后,曾在司法辅助厅上班,由于司法辅助厅主要负责个案协查工作,王显娣因此亦曾参与过当中一、两个个案;印象中王显娣有提供过意见并写过一份书面报告,但实质上王参与的工作不多,整个协查程序都主要由司法辅助厅负责。但证人指出,过去印象一直都认为王显娣不是司法辅助厅职员,原因是未曾见过她上班打卡,王显娣曾宣称她的主要工作包括翻查资料和留意报刊内容等。
王显娣在获多利中心16楼检察院司法辅助厅中使用过的电脑硬碟,现时已被执法部门扣押。控方表示,调查发现硬碟中的文件只有加快签证、申请休假及公干报告等五份文件,并没有司法辅助厅相关工作文件。辩方则认为,王显娣可透过外置硬碟或手提电脑处理日常工作。
此外,多名检察院职员以证人身份出庭作供时均称,与王显娣虽在同一工作地点办公,但几年来实际碰见的次数寥寥可数,更称从未与王一起合作内地个案的协查工作。同时又指王显娣分别在05年6月及10年6月正式入职检察院,两次入职前均有检察院人员与其一起出差;其中在拜访内地检察部门行程中,何超明在王显娣尚未正式入职前便以检察院顾问身份向内地相关部门领导介绍王显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