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会完成《收入补贴》草案 合格低收入者下月可开始申请
行政会昨(27)日下午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完成讨论《工作收入补贴临时措施》行政法规草案(下简称《收入补贴》)。
行政会发言人梁庆庭在会上表示,为纾缓低收入阶层的生活,考虑到残疾人士就业,特区政府制订了《收入补贴》草案,适当延长措施的实施期,放宽残疾人士申请工作收入补贴条件,以助减轻弱势社群的经济负担。
《收入补贴》草案建议今年继续发放工作收入补贴,使合资格的低收入僱员维持每月收入5,000元。草案新修改申请条件,持残疾评估登记证的申请人,只须每月工作满128小时,申请人年龄不须满40岁,其他申请条件不变,申请人于2017年5月、7月、10月及2018年1月底前,应递交有关前一季度工作期间的补贴申请表。今年度工作收入补贴分四期发放,并由财政局负责执行。
2016年平均每季获批有329人次,人均季度补贴金额7,068元,发放补贴总金额约930万元。
行政会公布完成《收入补贴》草案,发言人梁庆庭表示,草案建议合资格的低收入僱员每月收入维持5,000元。 (欧阳振华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