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四月申请注销车逾1.1万辆 较去年同期增83%

今年首四个月,交通事务局接获申请注销车辆有11,632辆,较去年同期增加83%。为免违法和保障公共泊车资源得以合理运用,交通事务局再次提醒,车主未缴纳行车税,如车辆继续使用或决定弃用,均须到交通事务局服务专区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勿任意将车辆弃置于公共道路,阻碍通行或佔用公共资源,否则,一旦发现在公共道路上有弃置车辆会被移走,届时车主会被科处罚款和相关行政费用。

当局强调有车主至今仍未办理任何手续,而认领所需的相关费用至今已累积达澳门币20,000多元。每宗个案虽按实际情况而定,欠税车一旦被移走,有关罚款和行政费用会按时间增加,纵使车主不理会,车辆最后归政府所有,政府仍会按法例规定,继续向车主追讨相关罚款和费用。

此外,交通事务局和治安警察局去年发现欠缴车辆使用牌照税(俗称行车税)而移走的车辆逾1,400辆,至今近60%已办理认领或注销手续,当中有车主须缴付累积近澳门币16,000元的罚款和行政费用。

交通局今年首四个月接获申请注销车有11,632辆,较去年同期增加83%。(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