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包庇犯罪集团 六警罪成 刑期21个月至15年
治安警察局五名现役警员和一名退休警长涉嫌包庇黑社会及收受不少于183万元不法利益案,在初级法院被重判入狱一年零九个月至15年不等,其中首被告首席警员庄振威26项罪名全部成立,重判入狱15年。
第三被告副警长赖永衡11项罪名成立,被判监九年。 (刘凯辉摄)
案件经过约一个半月审讯后上周五(5日)宣判,六名被告所涉及的罪名包括「协助罪」、「受贿作不法行为罪」、「收留罪」、「袒护他人罪」、「违反保密罪」、「滥用职权罪」罪名全部罪名成立。
第六被告退休警长麦健汉则触犯两项「受贿作不法行为」罪名,被判监一年零九个月。 (刘凯辉摄)
首被告首席警员庄振威26项罪名成立,包括「协助罪」、「受贿作不法行为罪」、「收留罪」、「违反保密义务」等罪名,被判监15年;
次被告首席警员林国森16项罪名,包括违反「保密义务」、「滥用职权」、「袒护他人」、「巨额诈骗」等,被判监11年;
第三被告副警长赖永衡11项罪名成立,包括「协助罪」、「受贿作不法行为罪」,被判监九年;
第四被告首席警员余志伟两项罪名,分别为「滥用职权」和「受贿作不法行为」罪,被判入狱四年;
第五被告警员赵汝群「协助罪」和「受贿作不法行为罪」两项罪名成立,被判囚七年零六个月;
第六被告退休警长麦健汉两项「受贿作不法行为」罪名,被判监一年零九个月。
各被告可在20日内提出上诉。除第四被告首席警员余志伟获准保释但被禁止出境外,其余被告继续被羁押。
司警在2013年侦破一宗涉及数以亿元计高利贷案件过程中,发现线索,怀疑有警员涉及案件,协助这个高利贷集团超过四年,其中在协助禁止入境人士进入本澳时,每人每次出境或离境收取70,000元,若需提供保护另收取80,000元,合共收受不少于183万元不法利益。
司警于去年1月中採取拘捕行动,拘捕六人,是澳门回归以来最多警员捲入犯罪案。
涉案六名治安警于去年1月被司警逮捕,上周五全部被法庭定罪及判刑。(资料图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