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医院怀疑发生医疗事故 内地女术后脑死亡 家属抗议
一名约55岁的内地女子,上周六于镜湖医院进行一项脑部微创手术后,出现脑出血,陷入深度昏迷。病人家属昨日举行记者会,指院方向家属宣称病人脑死亡已无法抢救,建议「拔喉」。家属称病人上周五来澳时仍「行得走得」,但翌日手术后竟被宣称脑死亡,完全无法接受。病人儿子及亲属五人昨日在镜湖急诊中心拉起横额抗议,要求院方给家属一个合埋交代。
病人其中一名亲属陈小姐向记者表示,病人本身患有脑内动脉瘤,上月10日于北京天坛医院完成「血管造影」和「血管夹壁试验」两项微创小手术,病人主诊吕医生向家属表示,仍有一项保护性质的微创手术未有进行,因天坛医院没有手术所需的密网支架,建议病人到与该医院有合作关係的澳门镜湖医院做手术。陈小姐称,当时吕医生称其手术风险极低,费用需约十万元人民币,家属最终接受建议决定来澳接受手术。后来镜湖方面要求手术费是约25万元,另要準备人民币18,000元给北京的吕医生。
病人儿子及亲属五人,昨日在镜湖医院急诊中心拉起横额抗议,要求院方给家属一个合埋交代。 (互联网图片)
陈小姐指,病人上周六早上进行手术,北京的主诊吕医生亦来澳一同处理,手术约两小时后完成,并称手术成功。病人当时处于半清醒状态,并多次向护士称感到头痛,但护士称是正常现象。到下午情况突然转坏,需再次进行手术,家属质疑患者下午4 时宣告情况转坏,但主诊吕医生却三小时后才出现,并在一个多小时后宣告病人脑死亡。
陈小姐忆述,当日病人与一众亲友来澳后时还一起游玩,众人亦以为此是小手术,故心态轻鬆,病人「行得走得」,与正常人无异,讵料翌日手术后会面临「天人隔绝」。
卫生局: 须两天内提交详细报告
卫生局昨晚发出新闻稿称,十分关注事件,已接获镜湖医院通报有关事件,并即时派员到镜湖医院跟进,封存有关病人的病历记录,包括血液检验报告、住院记录、神经血管介入治疗报告、手术及护理记录等。
卫生局表示,已要求院方于两天内提交详细报告,工作人员亦已告知病人家属有关保障合法权益,包括医疗事故鉴定、调解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资讯。局方并对病人及家属致以深切慰问。
镜湖医院事后就有关事件发出新闻稿回应,指出相关手术是在专家安排下转往该院,由专家实施手术,由镜湖提供协助。
手术前,该院医务人员已根据本院收费标準,详细告知病人及家属,病人有充分时间考虑和作出决定。
院方称,脑动脉血管瘤的介入治疗也存在风险,常见的併发症包括血管栓塞、出血等,且一旦出现,往往预后严重。因而,介入治疗方案需由医生平衡患者风险和治疗效益而作出建议,并由患者在充分知情下作出决定。手术前主诊医生已按医院相关规定向患者及家属详细解释其风险,家属亦知悉相关风险并签下同意书。
院方又指,对患者目前的状况深表关切,对家人的情绪亦充分理解,并会全力医治患者。已根据《医疗事故法》的要求,向卫生局呈报相关情况,并会与卫生局及相关人员充分合作,同时亦会与家属保持紧密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