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头盔安全法》下月生效 工联冀当局有弹性措施

俗称《头盔安全法》即《核準轻型及重型摩托车驾驶员及乘客防护头盔的型号》行政法规,下月13日生效,电单车驾驶者及乘客必须使用获核準型号的头盔,违者可被科罚款 600元。澳门工会联合总会代表昨(10)日约见交通事务局局长,希望当局有弹性措施,解决市民对新法例的忧虑。

工联副理事长梁孙旭受访表示,约见交通局官员,是为反映市民对电单车头盔新法例的担心,包括头盔安全标籤和被截查的问题。他指,电单车头盔标籤较容易因日晒雨淋及在头盔箱内摩擦,导致损耗脱落,一旦被警员截查会否被即时处罚,头盔是否会被即时没收,驾驶者是否需要即时购买合资格的头盔,才可继续驾驶电单车等,希望当局釐清相关疑问,并能够有弹性措施处理。

交通事务局早前表示,符合规格的电单车头盔须有由生产商发出的型号和技术标準标籤,而型号与技术标準会在同一或分开的标籤上显示,一般会缝或贴于头盔内部布料、俗称发泡胶的保美龙、繫带或印于头盔外观位置等,相关标籤如脱落或损毁至无法辨识将被罚款。

头盔标籤较容易因日晒雨淋及摩擦导致损耗脱落,梁孙旭希望当局釐清相关疑问。(欧阳振华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