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盔安全法》下月实施 特首称首阶段以劝喻为主
俗称《头盔安全法》的《核准轻型及重型摩托车驾驶员及乘客防护头盔的型号》行政法规下月13日生效,但行政法规的执行近日引起炽烈讨论。不少市民担心头盔标籤是否符合规格问题,是否「认标籤唔认头盔」。行政长官崔世安前(13)日出发赴京前大派定心丸,称法规实施首阶段是以劝喻方式过渡为主,着重教育,而非罚则。
崔世安称,推行新行政法规最重要是为了大家安全,交通事务局最近已接收多个团体及坊间各种意见,相信首阶段是以劝喻方式过渡为主,并非执着于罚则,而是在于教育,让大众为公共及自身安全配合新措施,「希望侧重点唔好谂罚则,首先是安全」。
根据《道路交通法》第六十五条有关使用头盔的条文规定,电单车驾驶者及乘客须使用经型号核准符合技术标準的头盔,违者可被罚款澳门币600元。
摩托车头盔安全新标準下月13日将实施,不少市民担心头盔标籤问题。(资料图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