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检察长何超明被控令人痛心 控方重申 法律是法治基石 不会动摇
前检察长何超明(下图)涉贪案,终审法院合议庭经过约五个月审讯,昨今两日结案陈词,昨日首先由控方结案,助理检察长陈子劲称,怀着非常沉重心情结案,原因是被告何超明曾是检察院最高领导,偏偏却实施犯罪行为,令人痛心又唏嘘,更令检察院蒙羞,但他希望社会明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任何职位,有罪必究,法律是法治社会基石,不会因为这宗案件动摇,这正体现司法的客观独立;同时,案件亦不存在何超明辩称检察院「杀红了眼、先箭后靶」,彷彿他被迫害的情况。今日由辩方结案陈词。
何超明涉嫌与检察院前顾问王显娣合谋虚构工作,诈骗薪酬。何超明曾称,王显娣协助欧文龙案的海外追赃,在2014年追回近四亿元赃款,现在指控出现用人问题,「功在特区、检察院,罪在个人」,反问否公平合适?助理检察长郭婉文陈词称,多名证人指出何超明在追赃过程中曾想放弃,四亿元赃款险些「泡汤」,直言何超明莫说有功,其行为更有损害国家利益、特区库房及危害司法机关形象。
何超明案昨日首先由控方结案陈词。控方重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任何职位,有罪必究。 (互联网图片)
无学位却获聘任法律职位
至于何超明被控涉嫌与检察院前顾问王显娣合谋虚构工作,诈骗薪酬,控方认为,王显娣只是一名连学士学位也没有的空姐,却先后能两次获聘担任检察院的法律职位,但多年来少有在检察院露面,办公桌既无内线电话,亦无文件,甚至连分配的电脑都没有任何检察院相关工作纪录,何超明虽声称王显娣曾协助他参选特首,但只是个人利益和政治目的,根本与公务无关,可见何用尽一切理由聘请王显娣,又滥用保密理由企图隐瞒真相,这些事情最终还是被曝光,显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罪过留痕」。
控方又指何超明藉公务之名,用公帑租用获多利中心16楼用作教员休息室时和竹湾招待所实属供个人享乐之用,何超明一直以「五个没有」回应控罪,助理检察长陈子劲直指何超明讲大话,所谓「五个没有」只是辩驳,指何超明在上述两个地方接待的全是私人性质活动,如在教员休息室接待内地民间组织,弘扬中华文化,纯属何个人兴趣,与检察院并不相关。如果是真正公务或拜访活动,肯定会有记录,但现实中不但没有,而且除何的贴身人员,检察院其他职员并没有休息室锁匙,反而被控与何超明组成犯罪组织的另案被告黄国威、麦炎泰、何超信等人却拥有,说明何超明不想其他人知道休息室真实面目,以公务理由租办公室是「挂羊头卖狗肉」行为,所谓专用权已超出公务用途。
大话太多带来反效果
陈子劲续指何超明大话愈讲愈多,反为其带来反效果,亦令事实变得更加明白。比如香港前刑事检控专员江乐士没有留宿的证言,揭穿了何曾强调竹湾会作客人留宿用途之说。控方指何超明的罪行不存在任何可减轻情节,亦不能以连续犯案方式一併处罚,就教员休息室及竹湾招待所部分,应判处合共18项诈骗罪成。
前检察长何超明涉贪的刑事案件昨日上午9时半在终审法院结案陈词。上午8时许,何超明被囚车由路环监狱送往终审法院,期间由警车开路及护送。 (刘凯辉摄)
潘爱仪︰接手何案压力大 有信心解释控方部分观点前检察长何超明代表律师潘爱仪昨(11)日表示,结案的内容已经準备好,但经过昨日得悉控方部分观点后,会补充增加相应内容,并有信心解释。她又称,由于案件複杂,资料量大,自己中途接手后没有足够时间準备,压力一直都大,但现阶段仍对案件感到有信心。
何超明的原代表律师梁永本昨日上午亦到庭旁听,在聆听控方宣读结案陈词时,不时写笔记。他称,案件大家都关心,相信大家都对案件「心中有数」,由于现阶段已举证完毕,暂时不宜评论,做笔记只是个人用途。他又强调自己一直与潘爱仪律师有做好交接工作,若潘有疑问他也会解答,他和潘爱仪都对案件有信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