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超明案结案陈词完毕 辩方指证据零碎缺说服力

前检察长何超明涉嫌贪污案,随着辩方代表律师潘爱仪昨日在终审法院合议庭完成结案陈词,控辩双方结案陈词完毕,合议庭法官未宣布判案日期,但宣布案件将在本月18日进行闭门审理有关何超明涉多次以机密为由,向司库申领「特别专项拨款」,但取款后未提交收据证明,亦未依法将有关支出纪录送行政长官审批,涉款共560万元。

辩方律师潘爱仪昨日作结案陈词称,控方提出的证据零碎,指何超明任职检察长15年来,若然犯罪必定会有具体的犯罪证据,现时控方未能指明何超明与为检察院提供服务的公司有直接关係,而使用同一公司服务作为指控何超明利益分享的证亦不合理,为保安而选用同一间公司提供服务亦无不当之处。

潘爱仪又指部分笔迹及声音监控未经鉴定,并指出在何超明家中搜到的手稿虽已交由专家鉴定,但未能完全证明是出自何超明手笔,又指控方将文件上的「画圈」肯定为何超明的手笔十分不合理。另外,在检举何超明后对其进行监听,但部分录音无法证实是何超明本人。潘爱仪表示,廉署和司警监听的做法,是利用声频鉴定和基站位置分析,但案中没有使用。

潘爱仪又称,何超明作为澳门特区政府三届检察长,对澳门社会有贡献,尤其是回归初期,社会动蕩,何超明致力打击犯罪立下不少功劳,如果何超明能力不济,即使能骗过澳门人亦不能骗过国家,否则如何能就任检察长15年?

辩方代表律师潘爱仪在昨日下午完成结案陈词,指控方提出的证据零碎。(互联网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