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停车场经营竞投程序简化 以接纳更多标书保障公共利益

行政会完成讨论修改《公共泊车服务经营批给的公开竞投程序》行政法规草案。法规简化程序,取消注明「文件」或「标书」字样的封套须用火漆封口、文件须按竞投方案装钉及每版编号等要求。交通事务局局长林衍新表示,有关修改是参考早前的士公开竞投的经验制订,认为可以先修改公共泊车服务。

行政法务司司长、行政会发言人张永春表示,为进一步优化公共泊车服务经营批给的公开竞投程序,特区政府更新第29/2023号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制订本法规。法规完善开标会议的一般规则及明确开标会议应遵的程序规定,尤其有关宣读投标者名单的步骤及内容,以及利害关係人可提出声明异议的情况。同时,减少不接纳投标者的情况,以接纳更多标书,从而更好地保障公共利益。法规自公布翌日起生效。

早前行政法院在裁定撤销交通事务局不接纳三份的士准照标书的决定时曾指出:在文件每版编号属补充要求,若已确保标书不被改动或分拆,没有编号不应产生标书不被接纳的严重后果。被问及有关的士准照事件的进展?林衍新表示,局方已提出上诉,现时处于司法阶段,有消息会公布。

特区政府计划优化公共停车场经营竞投程序以保障公共利益。 (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