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网约的士来满足澳门居民 和广大旅客的交通出行需求
网约的士作为大众都关心的交通议题,在社会上一直具有不少的争议。针对网约车取态问题,行政长官曾经在议会上明确回应指出,由于法律限制,若果推出网约车,需要修改许多法律制度,情况比较複杂,虽然内地已推行网约车多年,但并非十分成功,也一直是在烧钱,加上政府财政上难以负担,所以必须要做好研究。
从经济角度来看,当前社会已迈入互联网经济时代,发展「平台经济」是不可逆转的时代趋势,所以,不管政府当下对推出网约车(的士)的取态如何,都不会影响时代的转变,按照网约车(的士)在内地以及不同地区的发展形势而言,相信未来网约车(的士)平台和网约车(的士)服务,终将会以合法形式在澳门出现,只是时间的问题。
从法律角度来看,在澳门涉及网约车(的士)的法律问题,主要是涉及《道路交通规章》及《轻型出租汽车(的士)客运规章》,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车辆没有牌照下违反本身登记用途,并向乘客提供有报酬的载客服务,就会被界定为白牌车,属于会被科处的违法行为。
然而,纵观内地规範网约车的实际经验,当中确实涉及诸多法律问题,包括网约车平台法律主体界定、网约车平台与乘客之间权责关係、网约车平台与网约车司机之间的权责关係等,上述法律问题都是需要政府未来需要深入研究。
从政策角度来看,网约车(的士)政策能否推动,关键还是政府能否平衡出租车业界以及网约车之间的利益关係。所以,政府未来对制定网约车政策时,必须要多方面听取意见,凝聚社会共识,平衡好各持份者的利益。
从民生角度来看,澳门的士数量确实不能满足居民的需求,与此同时,澳门作为「世界旅游休闲中心」,由于的士数量不足,也已经影响着旅客对澳门的旅游体验,严重破坏澳门的旅游形象。所以,站在居民和旅客的角度,相信还是希望能便利出行。
针对澳门网约车的问题,希望能提出几点建议,让澳门能够随着社会转变而有更好的发展:
全面开展网约车(的士)法律问题研究
由于涉及网约车的法律关係确实相当複杂,并不是透过修改某一条单一法律就可以解决,为此,建议政府有针对性地开展与网约车相关关联法律问题进行研究,为日后监管网约车平台以及网约车、制定网约车政策等提供法律依据。
先行先试完善「澳门出行」功能推出网约车(的士)
政府相关部门可以考虑与的士业界进行深入沟通,一方面深入评估的士业界对网约车(的士)发展的忧虑,另一方面透过社团了解居民的意愿,在平衡的士业界和广大居民的利益后,以先行先试的方式,将网约车(的士)服务尝试植入「澳门出行」当中,在实践中完善网约车服务。

澳门经济民生联盟副理事长 李荫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