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表演区收费标準公布 观众超三万人每日收50万元
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核准使用户外表演区收费表,当中最高日收费50万元,明(2025)年试营运期间,收75%费用。
按照收费表,使用户外表演区依据每日每场演出最高观众人数计算,若在3万人以下,演出当日收费35万元、排练或搭建日17.5万元;3万人或以上,演出当日收费50万元、排练或搭建日25万元。
户外表演区位于机场大马路及网球路交界、场地北迎网球路、东北面为机场大马路,场地造价约8,400万元,总面积为94,000平方米,舞台跨度可宽达100米,可容纳观众超过50,000人。
户外表演区首场演出将于本(12)月28日举行,音乐会预计接待15,000名观众,票价分别为480、780及1,080澳门元;门票除以市场价格发售,特设「澳门居民专享门票」,票价为50澳门元,「澳门居民专享门票」将採取先登记、后抽籤、再购买的形式公开发售,具体演出及售票详情将于稍后公布。
另外,文化局现公开徵集有意于2025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澳 门户外表演区」试营运期间举办的活动方案,即日起欢迎本地及海内外艺团或机构提出申请。

户外表演区12月7日举行试营运仪式。(新闻局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