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视房策满足家庭发展
近日,公屋房屋谘询委员会讨论修订经屋置换制度,引起广泛关注。随着公共房屋稳定趋于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充足,加上居民置业态度出现改变,现时是探讨房屋政策的长期规划的“好时机”,本人支持政府开展相关意见收集工作,广泛听取社会声音。
在当前低出生率的情况下,本人认为家庭发展优先的理念应贯穿在整体房屋政策当中。除了上述置换或衔接机制,应进一步创设具倾斜性质的制度,例如新加坡有“育儿优先配屋计划”及“第三胎优先购屋计划”;香港有“家有初生优先配屋计划”及“家有初生优先选楼计划”,都是透过预留一定房屋比例供相关家庭申请,以进一步提升青年人婚育意愿,减低他们在生育或考虑是否生育时,对住屋方面的顾虑。
此外,未来阶梯内的置换与阶梯间的衔接应该能满足多元、便利、畅通性的条件,一方面可因应家庭成员增加而“细换大”,也可让父母在子女在外“成家立室”后,换成细单位居住,又或在经济条件改变时置换合适的经屋或夹屋单位,满足不同家庭状况的住屋需要。
公共房屋规划除了考虑数量、户型及价格等问题,还要考虑例如社区人口分布、社区配套等问题。参考香港及新加坡有较为完善的都市更新及城市规划制度,不少旧区经过政府主导更新重建后,能满足居民对于公屋、私楼与公共设施的共同需求。本澳土地面积更少,人口密度更高,因此除了发展如新城A区这样的新社区,建议应整体检讨都市更新和各分区规划的落实,对一些生活机能完善的旧区,通过政府主导都市更新释放这些旧区的土地,作为兴建不同阶梯房屋之用,让阶梯房屋政策能更贴近居民的实际需要。

直选立法议员、共建好家园协会理事长 黄洁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