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吁检视法律与普法宣传 应对数字时代消费纠纷
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旨在提高全球消费者对自身权益的认识与保护。消费者委员会委员、妇联常务理事区小平认为,随着科技进步和消费方式的多元化转变,新的消费形态如直播带货、短视频促销等不断涌现,这些新模式亦伴随着新的消费纠纷和风险。她建议当局未来可持续关注新型消费纠纷,适时对现行法出作出检视,确保覆盖各种新型消费争议纠纷,以居民和旅客的消费权益保障。
随着科技进步和消费方式的多元化转变,新的消费形态如直播带货、短视频促销等不断涌现,这些新模式亦伴随着新的消费纠纷和风险。 (资料图片)
区小平建议当局持续关注新型消费纠纷,适时对现行法出作出检视,以居民和旅客的消费权益保障。(妇联官网图片)
区小平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生效以后,明确了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为消费者提供了法律保障。目前,消委会已与全国四十八个省市,以及葡萄牙、巴西、东帝汶、莫桑比克、新加坡与韩国消保单位签署合作协议,积极推动跨域消费维权合作,加强消费者跨域消费的信心与保障,工作值得肯定。
内地直播带货法规值得参考
但区小平亦谈及,随着消费模式的转移,许多消费行为已从线下转移到线上,尤其是直播带货、短视频促销和社交电商等方式的兴起,随之而来伴着诸多消费纠纷。她参考内地直播营销市场的情况,曾出有「爆款」变「劣品」、「伪流水线直播」等虚假营销现象,货不对板、售后不力等问题。为了整顿乱象,去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规定直播带货必须清楚标明「谁在带货」、「带谁的货」,以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这值得澳门未来参考。
冀加强对新兴消费模式监管
儘管本澳的直播营销市场仍在起步阶段,她认为当局应未雨绸缪,借鑒内地的经验持续关注新型消费纠纷,适时检视法律的覆盖範围,并加强对新兴消费模式的监管,以确保消费者权益保障能与时俱进,更好地适应数字经济时代的需求。此外,消费转移至线上进行也容易被不法份子利用,例如近年网购演唱会门票的骗案时有发生,这类事件消费者权益与澳门旅游形象都造成影响。她期望当局密切监察市场动态,并持续通过加强区域消保与警务合作,提高执法和普法宣传的覆盖面,防止不法之徒趁机行骗,减少消费者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