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航空公布新规 4月8日起禁携超160Wh移动电源
澳门航空公布,为回应国际民航组织(ICAO)锂电池运输规範,下周二(4月8日)起就机上携带移动电源实施新规定,包括严禁乘客将移动电源放入託运行李,且飞行全程禁止使用移动电源。
澳航亦对乘客携带上机的移动电源额定能量作出规定,包括禁止携带超过160Wh(瓦特小时)或未标明额定能量参数的移动电源;介乎100Wh至160Wh之间的移动电源,每人限带最多两个,且须先经办理登机手续柜枱人员批准;而少于100Wh的移动电源则不需申报可携带上机,但以个人自用数量为限。
澳航还要求,所有移动电源不可放置于托运行李,请随身携带。飞行期间全程不可使用移动电源为电子设备充电。设有启动开关的移动电源,在飞行期间应始终关闭移动电源。仅限个人自用目的携带,严禁商业用途运输。移动电源外观需完好无损,且需明确标注额定能量参数;严禁携带未标明额定能量参数的移动电源。

澳航4月8日起禁携逾160Wh移动电源。 (澳门机场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