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医疗机构业务法今起谘询30天 研设「日间医院」促大健康产业发展

为推动大健康产业及「医疗+旅游」发展,特区政府计划透过立法,增设「日间医院」类别,将部份非住院的专科医疗程序,由医院释放至「日间医院」进行,并订定相对医院较低的准入条件,亦为远程医疗、先进疗法及外展医疗的开展提供法律支撑。当局期望吸引更多以医疗为目的旅客来澳,实现经济适度多元发展。卫生局举行《私营医疗机构业务法律制度》公开谘询新闻发布会。 (卫生局图片)卫生局举行《私营医疗机构业务法律制度》公开谘询新闻发布会。(卫生局图片)

卫生局昨(16)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于4月17日至5月16日期间就《私营医疗机构业务法律制度》展开为期30天的公开谘询,并举办5场公众谘询会。谘询文本提出增设「日间医院」准照类别,主要提供施行时间较短且非住院的专科医疗服务;医院则主要提供住院、专科医疗服务;诊所则主要提供基本门诊和小手术服务。

文本又提出建立担保金制度,医院为 500万元,「日间医院」则为 125万元,可确保机构未能履行应有的责任时,透过担保金作赔偿;并要求私营医疗机构均须张贴服务项目的收费标準,避免医患的收费争议。

文本亦提出增加远程医疗、外展医疗及先进疗法的规定,远程医疗仅可由医院提供,而先进疗法则可由医院或「日间医院」提供;外展医疗则3类医疗机构均可申请。现有诊所採取旧人旧制方式过渡至新制度,而现有医院则须过渡期内满足要求,否则须按规定申请「日间医院」或诊所准照;文本并建议引入一站式发牌程序;优化医疗广告的监管,适度放宽广告内容,同时加入拒绝或妨碍卫生局巡查工作可科处违令罪。

公开谘询期间,政府将安排三场团体谘询专场及两场公众谘询场,收集意见。

谈及增设「日间医院」准照类别。罗奕龙强调,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增设「日间医院」除可拓阔业界的发展空间,亦能让居民及旅客获得更多优质的医疗服务选择。

有传媒问及增设「日间医院」会否影响诊所生存?卫生局局长罗奕龙表示,大健康产业的发展有一个思维,「应该将个饼做大」。通过增设「日间医院」,希望吸引更多人投资医疗行业,并可让专科医生在「日间医院」提供服务,其实是有助医疗人员的发展。「日间医院」主要负责原来由医院提供的部分专科手术及服务,因此相信不会对诊所造成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