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学生暑假「走水」揾快钱 意见吁普及守法宣传至家长层面

「水客」走私活动遏而不止,更将学生哥拉落「水」沦为他们的一份子。海关上周在北区捣破水客散货点,期间截获一名年仅14岁的男学生「水客」。海关呼吁青少年学生警惕来历不明的招聘资讯及高报酬等宣传手段,切勿因贪图利益而参与任何违法行为,以免影响自身前途。早前,澳门海关查获多宗涉及青少年学生在不法分子诱导下,携带未申报物品出境案件。 (海关图片)

带货过关不是新鲜事,以往一直都存在,有的为赚取外快,有的为帮补生计,但带货种类和数量,基本上没有超出当时规管範围,或者游走于灰色地带。然而,时至今日,带水货日益活跃,且愈来愈有组织性,明显是透过陆路走私。为逃避当局严厉打击,不法份子想到借学生来「走水」,图掩人耳目。涉世未深的学生不懂当中违法的严重性,自然容易被利用。

海关捣北区水客散货点

7月28日下午,海关人员对一个怀疑「水客」活动散货点进行监察,期间发现14岁男学生从目标单位步出并向关闸方向离去,口岸关员随即在出境旅客检查区进行截查,并在该名学生的随身物品中查获旧电子产品。经查问,其承认在目标单位取货带出境。海关人员见时机成熟立即对目标单位採取行动,在单位内截获一名60岁女负责人,以及旧手提电脑278部及旧电子产品900 件,涉案货物估值约18万元(澳门币,下同)。

现场的女负责人涉嫌组织水客透过「蚂蚁搬家」的方式将货物偷运出境到内地,逃避正常贸易活动的监管,同时因未能出示涉案货物之来源证明文件,海关已根据《对外贸易法》之相关规定对涉案现场女负责人作出起诉,一经处罚,最高可被科处五万元罚款,而被缉获的货物亦会宣告归澳门特别行政区所有。另外,该名现场女负责人涉嫌违反《禁止非法工作规章》,将交由劳工事务局跟进处理。

海关就上述未成年「水客」个案已联络其监护人协助处理,并透过已建立的沟通机制通报教育及青年发展局跟进。海关呼吁,青少年学生应善用假期参与有益身心的活动,远离违法行为,同时家长应时刻关注子女有否异常行为,避免其误入歧途而影响自身的未来发展。

就近日有不法分子利用学生进行「水客」散货活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高度关注事件,并强烈谴责涉事人的行为。教青局在获悉事件后,已即时联繫校方,并协调辅导机构对涉事学生提供所需的介入及支援。教青局提醒,澳门海关根据《对外贸易法》之相关规定对违法者作出起诉及处罚,而被缉获的货物亦会宣告归澳门特别行政区所有。澳门海关定期走访校园举办专题讲座,向学生讲解参与水客活动的法律后果及危害。 (海关图片)

「走水」在内地属刑事罪行

「走水」在澳门被截获或可罚款了事,但若在内地被截获,根据内地刑法规定,走私是属于刑事罪行,若水客一年被内地海关行政处罚三次或以上,可以构成刑事罪行,拘留期可达三年;若是走私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50万元以上,可被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此法例亦包含经营者在内。

北区社区服务谘询委员会委员郑启乐近日接受传媒採访时表示,青年在暑假期间或有求职需求,而「 走水 」门槛相对较低,青年未意识到违法的严重性和后果,被不法分子误导,他建议政府可透过辅警体验营等多元化教育方式,让青年更深刻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并推出升学或职场体验计划等,让学生善用暑假时间。

学联理事长萧显华称,「 走水 」属违法行为,严重影响到青年学生的价值观、金钱观和守法意识,必须坚决抵制。他建议除加强学生的守法意识外,政府、学校和家庭亦需加强相关宣传教育,尤其普及到家长层面,同时应引导青年透过合法途径寻找兼职,重点提醒相关注意事项,树立正确守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