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局修法拟简化申请及通报手续 鼓励市民拆卸风险较低非法工程

特区政府计划修改《都市建筑法律制度》,鼓励市民拆卸风险较低的非法工程,草案建议楼宇立面最高不逾九米、拆卸工程不逾五天、规模和複杂性不大等相关工程除获豁免发给准照外,亦无须提交预先通知。

行政会完成讨论《修改〈都市建筑法律制度〉》法案,法案将送交立法会审议。法案建议风险较低的非法工程除获豁免发给准照外,亦无须提交预先通知,以鼓励居民主动拆除。此外,亦扩大了关于自愿遵守的适用範围。

工务局局长黎永亮回应称,「风险较低」的非法工程主要包括三大类:楼宇外墙立面中最高点离地距离不超过九米的工程,预计拆卸施工期限不超过五日的工程,以及规模不大、複杂性较低的工程。这类工程在符合条件下,可免去事先申领工程准照或预先通报的要求。

为进一步推行电子政务的施政方针,提升效率,法案又建议,对于实用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的非居住用途独立单位的工程预先通知,以及更改工程的工程预先准照申请,如透过电子平台提交,将获即时接纳预先通知及发出工程预先准照,工程可于翌日展开。而为确保电子方式操作的可靠性,法案就提供不实或错误资料新增相应罚则。

政府计划修改《都市建筑法律制度》,鼓励市民拆卸风险较低的非法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