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户外表演区的新举措
日前,社会文化司司长柯岚表示,户外表演区在启用并经过一年的试营运后,政府已提出更贴近市场及业界需求的优化方案。就此,我希望分享一些个人观察。
户外场地的活动本身需承担天气变化的风险,而恶劣天气往往在一至两天后便会好转。因此,若採用月租制,主办方在成本预算上能更具掌握,同时亦能提升活动安排的弹性。
以往与艺人签订合约时,由于场地租用只能锁定单一演出日,主办方在排期上受到不少限制。若推行月租计划,便能与艺人预留连续多天的演出档期,不但能更灵活地处理加场需求,也能降低因天气导致取消或延期的风险。
此外,月租计划亦让主办方能在同一搭建周期内举行多场活动。舞台搭建后可维持十多天,减少重複搭建的成本,并大幅提升物料的重用性,与现行的环保政策方向一致。
当然,月租制亦可能增加主办方的整体成本,例如租期介乎十五至二十天时,费用或会较以往高。因此建议政府在月租方案中加入更多弹性,例如按实际使用日数比例收费,让不同规模的主办方都能受惠。
过去数年,澳门演出产业在激烈的区域竞争中逐步建立自身位置,这有赖业界、场地方及大型休闲企业的共同配套,使主办方与艺人能在澳门连续多个周末举行演唱会。这些优势在多位知名艺人的演出安排中已得到充分印证。
展望未来半年,户外表演区在营运上将以批给制度予市场化营运,此项措施能使运作上更敏捷地配合市场上的变化,争取及吸引更多大型演出落地,进一步巩固澳门1+4的文化品牌与区域吸引力。

社文司司长近日表示,澳门户外表演区将向演艺业界提供月度租用方式,以及运用场地空档,开放让居民使用。(文化局资料图片)

会展产业联合商会理事长谢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