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夫勒索机主遭报应 妻拾手机益老公

拾遗不报已是犯罪,若以失物勒索失主更是罪加一等!本澳一名30岁男子在拾遗不报的情况下,反而勒索失主赎金,失主一边假意答允一边暗中报警,结果在双方交收期间,勒索男子被警方当场拘捕。

在位于沙梨头北街的一间公厕内,嫌犯检获一台iPhone手机,并向失主提出3,500元赎金。(民政总署网页图片) 

据司警发言人昨日表示,被补男子姓龚,30岁,本澳居民。案情显示,上月2日傍晚,龚与家人在沙梨头北街某公园休憩,其妻子在公园的女厕内拾到一部iPhone手机,并将手机交给龚。龚因一时贪念,瞒着妻子意将手机据为己有,但无奈手机设有开机密码,故一直不能使用。
不久,龚在检获手机中收到一条失主发来的信息,内容是希望拾到手机的人士与失主联络。但直至本月17日,龚才联络失主,并谎称检获的手机是透过第三者购买,要求失主支付澳门币3,500元才肯交还手机。失主当时假意答允,又尝试与龚议价以取得其信任,当两人确定当晚在祐汉新村第一街附近进行交易后,失主立即报警求助。
司警接报后派员到附近进行监视,当晚7时许,龚到场并拿出一部金色手机,失主经检查确认后拿出3,500元现金交给龚。此时警员上前表明身份进行查问,龚对勒索失主一事供认不讳,警方于是将其拘捕,并控以「勒索罪」送检察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