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谘询至明年2月底 《刑法典》中有关性犯罪修法
法律改革及国际法事务局(下称:法改局)和法律改革谘询委员会(下称:法谘会)于本月23日至明年2月22日,就修订《刑法典》中有关侵犯性自由及性自决罪的相关规定,展开公开谘询。
法改局举行修订《刑法典》中「侵犯性自由及性自决罪的规定」谘询新闻发布会。(法改局图片)
法改局称,随着社会发展和变迁,现行《刑法典》中有关性犯罪的规定已不符合维护社会稳定的要求。社会团体、司法机关及法律界曾提出许多不同的意见,希望儘快检讨及优化现行《刑法典》中有关性犯罪的规定。为回应社会诉求,特区政府认为有必要优先对该法典与性犯罪相关的章节进行检讨。
为此,法改局在前期分别听取司法机关、刑事警察机关、律师业界和学术界等人士的意见的基础上,已委託学术团体与民间团体进行学术研究及民意调查,希望透过科学立法方式推进修法工作。法改局和法谘会建议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1.修订强姦罪的规定;2.创设一项加重性胁迫罪;3.引入新罪状——性骚扰;4.修订淫媒罪;5.引入新罪状——与未成年人进行性交易罪;6.引入新罪状——与未成年人有关的色情物品罪;7.在不同的罪状上将针对性交及肛交的刑幅与针对「口交」或「插入式性慾行为」的刑幅作等同处理;8.检讨性犯罪的性质(公罪或半公罪)。
为使社会大众更了解谘询内容,谘询文本可透过法改局网址www.dsrjdi.ccrj.gov. mo和法务局网址www.dsaj.gov.mo查阅并下载,也可向法改局、法务局、政府资讯服务中心、政府综合服务大楼和民政总署服务中心和服务站索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