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实施新机制加强执法 澳门水陆行政区域确定

国务院于本月20日颁布《第665号国务院令》,并公布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区域图》,澳门特区当日起依法正式管理85平方公里的水域。同时,将澳门特别行政区与广东省珠海市边界之间的关闸澳门边检大楼段,划归澳门特别行政区管辖。行政区域调整后,澳门特区的行政区域界线包括陆地和海上两部分:海上部分由内港段、路凼航道段、澳门南部海域段、澳门东部海域段、人工岛段和澳门北部海域段六段组成;陆地部分由关闸澳门边检大楼段和鸭涌河段两段组成。

澳门海关关员监控澳门沿岸周边水域情况,配合海上24小时巡逻船确保澳门周边水域的治安稳定。(新闻局图片)

行政长官崔世安感谢中央送予澳门管理水域的大礼物,让澳门在长远及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方面,以及为粤澳合作框架下的新发展创设更好的条件。

他补充,澳门管理水域有了清晰的界定,有关海洋经济的研究及规划方面未有下一步的工作时间表,目前,特区政府首要是做好交接及管理工作,完善相关的法规。

澳门水域範围确定当日,澳门海关随即实施新的执法机制,海上行动指挥中心及三个海上运作基地正式开始投入运作,实现「半小时行动反应圈」的恆常行动部署。海关强调,有信心、有能力做好执法工作,确保海上治安环境保持长期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