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屋收入资产上限放宽 三人家团受惠调幅最多
特区政府《公报》昨日刊登第473/2015号行政长官批示,将于明年1月1日起调升租住社会房屋家团每月入息及资产上限,其中3人家团收入及资产上限调整幅度最多,每月收入及资产调升2,300元及49,700元,升幅近13%。
政府将于明年元旦起,调升租住社会房屋家团每月入息及资产上限,图为石排湾社屋乐群楼。(梁佩茵摄)
批示公布,经今次调整后,一人家团收入上限由9,340元调升至9,560元,二人家团收入上限由14,460元调升至14,810元,三人家团则由17,740元调升至20,040元。
总资产上限方面,一人家团由201,800元,调升至206,500元;二人家团由312,400元,调升至319,900元;三人家团的资产上限则由383,200元调升至432,900元。
公屋事务委员会委员吴子宁受访表示,今年本澳经济调整,有些人可能面临减薪,政府放宽上限能令更多有需要人士受惠。她认为,社屋是一项福利政策,是用纳税人金钱帮助弱势社群,必须对整个社会负责,有必要定期审视资产及收入上限调整。
她指出,当收入超过上限三年,住户便要退场,惟即使超过上限却未必能在短时间内解决住屋需要,私楼楼价高企,经屋亦需抽籤,故建议政府可提供一定协助,做好退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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