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3,477宗印花六亿多元 财局公布「海一居」财转税
据财政局公布资料,财政局迄今共接黑沙环楼盘「海一居」,财产移转印花税(简称「财转税」)申报3,477宗( 同一单位可作多次移转),已缴纳印花税金额澳门币601,772,964元,最后一宗于上月17日缴纳。
财政局称,根据《印花税规章》第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即使(涉及不动产移转的)文件、文书或行为属非有效、不产生效力或不法,仍应缴纳印花税,但作出缴纳并不补正有关文件、文书或行为的非有效、不产生效力或不法之属性;基于此,即使移转发生于2015年12月25日之后,纳税人仍须依法申报及缴纳印花税。
「海一居」土地使用限期上月25日届满,财政局称,在12月7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曾表示:若政府胜诉,土地批给失效,发展商与楼花小业主签定的预约买卖合同便不能履行,政府会依法向小业主退回已缴纳的印花税,并会提供免费法律谘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