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署称法律用词仍需斟酌 《动保法》审议停摆半年
立法会第一常设委员会正审议《动物保护法》,但由于当局仍未递交新的法律文本,审议进度至今停摆半年。民署管委会委员吴秀虹昨午受访时表示,明白立法的急切性,目前新文本已完成修改,但基于一些法律技术问题,耽误了时间。她解释,文本的一些法律用词上仍需斟酌、翻译工作亦未完成,当局不希望再拖,会加紧进度,争取尽快将新文本送交一常会。
民署管委会委员吴秀虹会加紧《动保法》修改进度,争取儘快送交一常会。(周婉茵摄)
去年一常会细则性讨论《动物保护法》,已基本讨论所有条文,当局其后应一常会的讨论意见,修改部分条文,包括允许放生,以及将虐待动物的最高刑期,由三年改为一年等,承诺尽快制订新的法律文本,再送回一常会继续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