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文未清晰 当局称跟进 浏览儿童色情网页违法?

市民关注在修订打击性犯罪谘询文本中,提及持有及取得未成年人色情物品刑事化,但没有提及浏览儿童色情网页,担心若将来无意间浏览儿童色情网页时,可能触犯法律。

现时不少网站设有拦截功能,须由家入登入账号才能开启,防止含有不雅内容四处散播。(互联网图片)

法务局法制研究及立法统筹厅代厅长张涵表示,国际层面希望完全杜绝儿童色情物品,当局政策取向是要树立正面讯息,但具体如何入罪,仍需要考虑到蒐证手段、科技水平和具体案件情况。

律师何金明认为,浏览儿童色情刊物或网页,相当于已侵犯未成年人的法律权益,有关当局应考虑在条文内加以保护,但现时科技发达,浏览者或会不慎下载到有关未成年人色情照片,无辜变为嫌疑人,当局应清晰界线。

文字图像未列性骚扰罪 市民忧网络欺凌加剧

对于谘询文本条文未建议对言语及图像性骚扰等犯罪作出量刑,市民王小姐表示,如果图像及语言不被列为犯罪,担心有人会利用社交平台传播色情或不雅图片,甚至是朋友的改图,会令网络欺凌情况日益严重。

另一位市民吴小姐则认为,特区政府将「性骚扰罪」列为半公罪是一大进步,可以进一步保障市民的安全,但担心「性骚扰罪」的调查取证存在困难,希望警方接到举报时,可以尽快赶至现场,提高成功拘捕疑犯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