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业前途受损 悔恨愿受罚 澳门学生台湾杀猫惹公愤
在台湾大学化工系就读的23岁澳门男学生陈X扬,涉嫌上月在台北市温州街一停车场勒杀流浪猫「大橘子」,被警方以违反《动保法》函送法办,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昨日上午以被告身份传唤他出庭应讯,陈坦承因课业压力,情绪管理欠佳,一时情绪失控虐杀「大橘子」,但没虐杀其他流浪猫,检方侦讯后暂准被告离去,毋须羁押。
台大澳门学生虐杀流浪猫一案,被控违反《动保法》陈姓澳门学生(左),昨日到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应讯。(互联网图片)
陈出庭时,对媒体询问掩面不发一语。据台湾传媒报道,陈曾经表示,本案引发舆论关注,他不敢将虐猫一事告诉母亲,担心被母亲责骂。他已接受校方安排的心理辅导,也想向爱猫人士道歉,未来愿意接受检方安排他进行社会服务令等惩罚。
事发去年12月28日,教授法语的法籍王姓女老师,在温州街停车场,目击一名戴黑色手套男子,抓起流浪猫「大橘子」勒住颈项,猫咪痛苦不断挣扎,她只身一人不敢上前制止,只能看着男子将猫咪拉进附近台大宿舍地下室,她稍后进入查寻,已不见虐猫男子和猫儿蹤影。
警方循虐猫男车号追查,发现竟是台大化工系的学生陈皓扬,即通知校方陪同陈应讯。警方以毁损及违反《动保法》移送检察署时,陈一度遭群众围殴。
要求台大开除陈皓扬
「大橘子」疑遭虐杀消息传出后,立即引起网友及爱猫人士不满,批评动物保护处及警方延误办案,并联署要求台大开除陈皓扬。
警方侦讯时,陈坦承杀猫,供称杀猫后将尸体放进塑胶袋藏在台大附近醉月湖旁树丛,后又把尸体放到台大地下停车场同学的机车置物箱,警方起出猫尸后,爱猫人士前往派出所领回「大橘子」遗体,要为牠悼念安葬。
本月3日, 爱猫人士为「大橘子」举办「头七」追思会,超过300名爱猫人士出席。事后有不少民众在互联网上载和「大橘子」亲密互动相片,留言:「伤心欲绝」、「希望不要再有其他猫猫受害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