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市民揭韩空姐被偷拍 癡汉特製环保袋影裙底

一名持「蓝卡」珠海癡汉,被揭至少十次在本澳及珠海,以特製暗藏手机的环保袋,偷拍女士裙底,上周六(16日)当他偷拍一名韩籍空姐时,上得山多终遇虎,被本澳一名好市民上前制止,终被接报到场警员拘捕。

嫌犯在特製环保袋剪一个小洞,再将手机放入,进行偷拍。(治安警察局图片)

治安警察局昨日在传媒每日例会透露案情称,上周六上午10时30分,接获一名男子报案,在凼仔柯维纳马路附近一个巴士站,发现一名年轻男子,手持环保袋,鬼鬼祟祟靠近身边一名女子,疑正偷拍该女子裙底,于是暗中报警,并上前制止。

警方到场后,该男子即拔足逃走,最后被警员截获,并发现他随身携带的一个紫色环保袋,内有乾坤,原来,环保袋侧下方剪开一个小洞,将手机调至录影模式后,放入袋中,再用矿泉水樽将手机固定,以作偷拍之用。

嫌犯被本澳一名好市民揭发,在图中凼仔柯维纳马路附近一个巴士站,偷拍韩籍空姐裙底。(资料图片)

15偷拍片证珠澳犯案

警员在手机内发现15条偷拍短片视频,涉案男子承认,自今年开始,分别在珠海及澳门两地,找寻偷拍目标及犯案。警方发言人表示,暂未知15条偷拍短片涉及多少受害者,至于嫌犯家中会否有更多偷拍短片,仍有待深入调查。

被捕男子姓廖,23岁,珠海人,持外地僱员身份认别证,在本澳从事装修工作,已被控「不法之录製品及照片」罪,移交检察院处理;受害人为韩籍女子,29岁,任职空姐。

《刑法典》第191 条规定,在未经他人同意下,进行拍摄或录音,可处最高两年徒刑,或科最高240日罚金。去年12月,本澳一名女子,用手机拍下丈夫因违例泊车被两名警察票控过程,再上载到社交网站,并发表侮辱警察言论,最终被法院裁定「不法摄影及照片罪」及「加重侮辱罪」等,判囚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