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入狱八年赔三万元 「淫警」23项罪名成立

24岁特警陈X斌在2014年底被揭发假扮「(口靓)模」,在Facebook(脸书)诱骗并性侵16名女学生,案件在上周五(15日)宣判,结果陈23项罪名成立,合共判处八年徒刑,并须向其中一名受害者赔偿精神损失澳门币30,000元。

陈姓被告上周五由囚车运至初级法院听候审判。(陈骏骐摄)

法官在宣读判词时指出,被告虽然是初犯,但身为警务人员知法犯法,情节严重、对受害人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影响。判决裁定被告16项不当获取、使用或提供电脑数据资料罪成,每项判囚五个月;一项胁迫罪,囚七个月;一项严重胁迫罪改判普通胁迫罪,判囚一年六个月;一项强姦罪改判性胁迫罪,囚两年六个月;一项性胁迫罪,囚两年三个月;两项对儿童之性侵犯罪,每项囚三年六个月;一项不法摄录罪,囚五个月,数罪合併共判八年刑期,随即押解路环监狱服刑。

案情指,被告从2010年开始假扮「(口靓)模」在脸书开设多个账户结识少女学生,引诱对方与其互发裸照,再用裸照去威胁事主进行强迫性交。被告犯案多时,直到2014年12月,一名18岁少女被骗后没有就範,报警求助后才揭发「淫警」的累累恶行。

警方拘捕被告后,在其电脑中发现1,700多个照片和视频档案,全部为十多岁少女的裸照及不雅视频。警方最后证实案中有16名被害人,其中一名未满14岁少女更加被迫与被告性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