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租务法》阻业主疯狂加租 地产业界忧设限损自由经济

立法会小组会现正细则审议由九名议员联署提案,修订俗称《租务法》的《修改民法典不动产租赁法律制度》法案,并公开谘询。澳门电时台时事节目「澳门论坛」昨日探讨本澳租务争议,法案提出订立租金调整机制,对租金调整幅度设上限,有地产业界认为,限制加租有违自由经济并影响业主利益;但议员及关注团体则强调,相关规定仅限制加幅,以免业主疯狂加租。

「澳门论坛」昨日探讨修改《租务法》制定租金调整机制事宜,地产业界和市民有不同意见。(袁金秀摄)

地产发展商会副会长刘明东昨日在论坛发言称,现时租赁市场进入稳定期,甚至出现下调,并非引入租金调整机制好时机,且租金与楼价息息相关,他质疑:「限制租金上限会否连楼价都限制?」。

有份提案的立法会议员宋碧琪则发言反驳称,法案是针对租金调整幅度,「唔係话唔畀你赚钱,你都可以自由签订、自由釐定你嘅租金係几多、你可调整几多,不过你调整幅度唔可以超出法例釐定合理水平。」

议员宋碧琪称,本澳近年租金高企,引入租金调整机制,可保障市民免受不合理租金加幅。(袁金秀摄)

验笔迹措施扰民

「三十行动联盟」会长高岸峰表示,有关规定是让业主订立合理加租幅度,业主仍可自由订定租金价格,过一段时间仍可由政府按不同指标,再定加租幅度,绝不影响物业租值。

法案又规定,租约每个签名都需公证员验笔迹,社会有意见认为,此举手续繁多兼扰民,刘明东亦认同,验笔迹地点及时间都有限制,令租客及业主带来诸多不便。

澳门大学法学院高级导师艾林芝建议,可将公证权限,赋予执业律师,若涉及宣告租务合同失效,则须有笔迹鉴定,才具法律执行名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