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扫场」保安「通水」 非「YSL」即赶出「沙圈」

葡京「沙圈」卖淫案,上周五(29日)在初级法院续审,控方传召多名尼泊尔籍保安及酒店职员出庭作供称,曾按第四被告、葡京酒店保安经理麦德才吩咐,如果警察前来「扫场」即通知卖淫女留在房间,而若有非「YSL」(Young single lady)现身「沙圈」,即要赶走。案件今日续审。

葡京「沙圈」卖淫案,两名女被告葡京副经理王巧玉(左)及其助理乔艳艳,上周五被押送法庭受审。(林少洪摄)

多名保安作供保安,分别于2013年至2015年入职,主要在酒店大堂,以及卖淫女「YSL」居住的五楼及六楼工作,有保安供称,入职时便收到第四被告麦德才指示,如见有警察前来,保安间要用「Code1」通传,需叫停在「沙圈」走动女子,告知她们有警察,同时阻止居于五、六楼的「YSL」落大堂,亦有人表示不知情,但因上级指示故要遵从。

助理检察长郭少萍一度质疑,保安如何判断小姐是否住在五或六楼,该名保安其后回应称,电视房职员可看到小姐乘升降机到哪一层,当她们落楼,保安会检查她们是否有五或六楼的房卡,以向上司汇报。

另一名保安供称,入职时有人分发载有代号便条,遇到问题便利用相应代号通传,他指曾遇一、两次客人「食霸王鸡」(嫖妓不付款),于是通知监控部职员处理。

辩方律师一再盘问证人称,他不懂中文如何知道是因「食霸王鸡」起争执,作供保安改口称,酒店发生任何事都要通知监控部,但意识到该等女子或从事卖淫。

一名五年前入职,现任酒店高级保安员供称,第四被告麦德才是他上司,对方曾交代称:「地下大堂活动女子,如无特别事发生,毋须理会」,若有非「YSL」现身「沙圈」即要赶走。

他又指出,「何老总」(首被告何猷伦)有次曾走到他身边,要求他检查某女子房卡,以了解对方是否「YSL」,而第三被告酒店总经理伦国强亦经常巡视酒店,包括「沙圈」範围,间中何猷伦亦会与「YSL」打招呼。

另一名作供订房部经理称,自己1994年至2008年在旧葡京工作时,已知酒店有不同订房客源,而「YSL」便是其中一类,分布在酒店第五、六楼,有100至120个配额, 当时已有C、P、T等代号。

第四被告麦德才继上次在庭审时反驳保安口供后,上周五亦曾举手澄清,质疑外籍保安与女子间有语言障碍,怎能叫女子返回房间。聆讯今日继续,而本周四(4日),法庭将传召辩方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