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圈案」昨传召七名证人作供 检察官要求改控三被告更重罪名
葡京酒店「沙圈案」昨日于初级法院继续审讯,控方共传召七名证人作供,包括保安职员及前枱客服员工。
开庭前,检察官提出要求改控第一被告行政董事何猷伦、第三被告总经理伦国强和第四被告保安经理麦德才等三名被告更重罪名,由刑罚不设下限,可以罚款代刑的第二款罪名,改控以第一款罪名,即凡诱使、引诱、或诱导他人卖淫者,即使与其本人有协定;又或操纵他人卖淫者,即使经其本人同意,至少处一及最高三年徒刑,一旦罪成,被告最少判徒刑一年及不可以罚款代刑,辩方有十日时间答辩。
葡京酒店「沙圈案」昨日续审,被告被押上庭应讯。(梁佩茵摄)
任职七年的高级保安陈先生作供称,以往未有外籍保安员时,是以「出队」为代号,仅需要通知监控室有警察进酒店检查,后因尼泊尔籍保安学增多,故改以「code 1」代替;同时酒店五、六楼亦开始派尼籍保安员站岗,当收到「code 1」指令后,该楼层女子须回房。他曾因此事与保安经理有争辩,因有保安员认为呼叫「code 1」是「通水」行为而不愿配合,后来保安经理向员工称这是「总经理的要求」。
另有从事十多年保安的证人林先生称,曾经协助第二被告王巧玉进行「功夫」(着在场的沙圈女子入房抽籤),抽中1号的需上房休息两小时,抽中2号的休息四小时,避免沙圈聚集太多女子。
被告麦德才辩称,吩咐尼藉员工收到「code1」时着女子回房,是希望避免混乱,目的是维持秩序,并不是为了协助卖淫集团。他认为是自己失职,没有向员工解释清楚。案件将在春节后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