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会拍板任命杰出人士 都市更新委会展筹组运作
行政会昨日宣布,完成讨论《都市更新委员会行政法规》草案,草案规定,「都市更新委员会」为谘询机关,协助特区政府制定「都市更新」政策。委员会主席由运输工务司司长担任,并由21名公认杰出人士及官员等组成。行政会发言人梁庆庭(下图)称,政府已展开相关筹组工作,短期内可展开运作,并公布成员名单。
行政会发言人梁庆庭昨日在新闻发布会表示,草案规定,委员会负责就一切有关「都市更新」事宜,尤其是对「都市更新」领域的策略及法规、规章草案发表意见、促进研究及提出方案、建议。
他称,委员会以全体会议及专责小组方式运作,每年举行六次平常全体会议,并可由主席主动或应最少三分之一委员的书面请求召开特别会议。委员会副主席由土地工务运输局局长担任,委员由其余四司代表、法务局局长或其代表、房屋局局长或其代表,以及21名公认为杰出的人士所组成,有关人士任期三年,可续期。
行政长官崔世安去年批示,运输工务司司长罗立文研究将「都市更新」概念,引入至「旧区重整」内,以推进执行项目。「都市更新」概念早在崔世安竞选第四届行政长官时已提出,罗立文其后建议行政长官成立「都市更新」委员会,日后将不局限只对旧区30年或以上旧楼重建,只要小业主达成共识,更可启动更新或重建计划。罗司去年曾在立法会透露,了解到过去的「旧区重建」委员会,曾设包括法律小组在内的三个小组,日后「都市更新」委员会肯定亦设立法律小组,专责处理重建项目。
政府日后将不局限旧区30年或以上旧楼重建,只要小业主达共识,即可启动更新或重建计划。(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