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受害医疗费政府埋单 一常会倡向施虐者「追数」
立法会第一常设委员会上周五(26日)继续细则性审议《家暴法》法案,一常会主席议员关翠杏会后透露,政府文本建议,家暴受害人可获政府提供医疗服务,治疗损伤,并建议当局应向施虐者追讨医疗费,而非由公共资源承担。她称,若审议进度顺利,法案最快5月提交立法会大会表决,并于今年第四季实施。
关翠杏表示,若法案审议进度顺利,《家暴法》最快5月提交立法会大会表决,今年第四季生效。(郑健勋摄)
她表示,法案建议向家暴受害人提供一项或多项保护及援助措施,其中考虑受害人或无经济能力承担医疗费,受害人可免费获得由政府提供医疗服务。一常会认同,应第一时间为受害人提供医疗援助,毋须受害人付款,但认为施虐人若触犯家暴罪,除需负刑责,亦应承担医疗费,建议政府修改条文。
她引述政府代表称,当局计划加强培训警员,内容包括家暴个案基本判断準则,预计由现时开始培训,直至法案通过时,约有三分一治安警可完成培训,其后亦会向更多警员提供培训。社工局亦因应《家暴法》完善现有的家暴处理工作指引,并拟设家暴求助热线电话,方便集中接听受害人求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