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细则性通过修公僕通则 扩展公务员病假医生证明开立範围
《修改〈澳门公共行政工作人员通则〉及相关法规》昨日立法会全体大会获细则性表决通过。其中,扩展公务员病假医生证明开立範围,增加与卫生局订立协议的非牟利医疗机构医生发出。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表示,未能一步到位将範围全部扩展至所有私家医生,原因是卫生局认为应循序渐进放开权限,既要方便公务员就医,又要尽可能避免虚假「医生纸」出现。
立法会全体大会细则性通过修改公务员通则。其中,扩展公务员病假医生证明开立範围。 (资料图片)
二常会主席陈泽武引介法案时表示,是次修法焦点是完善与公务人员宣誓相关的制度,以及与拥护澳门特区基本法和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区的义务相关的制度,以配合维护国家安全法的规定,有必要对法案作出完善。此外,法案新增非牟利医疗机构可发出医生证明,公务员可凭与卫生局订立协议的非牟利医疗机构医生开具的证明,确认患病及缺勤情况。委员会认为这是对私人领域医疗人员诉求的部分回应,是重要的进步。
张司:假医生纸杀伤力大
会上多名议员认为,相关範围宜进一步扩展至私人诊所,一方面是对医疗业界支持,同时亦方便公务员就诊。张永春强调,不存在对私家医生及医疗诊所医护人员专业能力的不认可或歧视,只是基于3.5万人的公务员队伍庞大管理需求,又称虽然虚假「医生纸」少之又少,但杀伤力大,会损害公务员体系、公务员及相关医疗机构形象。
张永春称,未来方向是在有效监管前提下,让所有有法定资格的医生都能为公共工作人员开具「医生纸」,但暂无具体时间表,卫生当局会与相关医疗机构沟通,完善监督程序。协和医院作为公立医疗机构,可发出公共部门「医生纸」。
法律亦扩大健康检查委员会对公务员病况审查的权限,新增视像方式审查。行政法务司办公室主任林智龙补充,领导亦可派部门专责医生或卫生局医生到公务人员家中查核病况,或者要求人员自行到卫生局所属医疗机构核实。
法律又要求所有公务员就职时,必须宣誓拥护《澳门基本法》和效忠澳门特区,贯彻爱国者治澳原则,领导及主管须由上一级监誓,配合维护国家安全法规範。
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列席立法会全体会议。(新闻局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