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有序处理现金分享声请发放 研一户通增线上查询出入境纪录
议员李良汪早前就本年度现金分享计划发放及优化「 一户通 」相关功能提出书面质询,指出现金分享发放多年,过去一直维持原有的发放条件,特区政府于本年度的发放规则新增二O二四年内居澳至少一百八十三日的要求,令不少因故居于外地且不符合「 声请发放 」一般类别的澳门居民无所适从。质询当局会否考虑修改相关行政法规,延至明年度方实施居澳日数要求,以便相关居民作出留澳规划?
社会保障基金表示,现正有序处理居民提出的声请发放。图为居民到政府服务中心的专门柜檯查询办理手续。
社会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员会主席陈宝云回覆称,二O二五年度现金分享计划增设「在澳条件」,目的是使公共资源更加精準地用于增进民生福利和促进社区经济发展上。相关行政法规也容许属八种例外情况不在澳门的居民提出声请,将特定时间计入在澳时间,社会保障基金现正有序处理居民提出的声请发放。
同时,李良汪质询当局为何没有将「基于人道或其他适当说明的理由」类别开放在「一户通」申请?将于何时在「一户通」开放有关申请功能?
不适宜将有关申请流程电子化
回覆称,「基于人道或其他适当说明理由」不属于常规情况,是极为例外的个案,审批条件尤其严格,而少数需以该理由提出声请的个案,涉及的内容多样複杂,需要提交的证明文件亦因实际情况而各不相同。按现时实际情况,居民以「基于人道或其他适当说明理由」提出声请,前线人员一般都需要进行深入的了解及作出详细解说,从而针对个案提供适切的协助,使居民掌握所需证明文件的具体要求。由于申办过程没有统一的标準,故不适宜将有关申请流程电子化。
就李良汪质询特区政府会否在「一户通」开放查询身处澳门日数的功能,以提升行政效率,减少居民的办事成本?
回覆称,无论对现金分享或央积金预算盈余特别分配,居民均可透过「一户通」或网页查核是否满足在澳一百八十三日的条件,如符合法定原因不在澳门,可透过「一户通」或专题网页提出声请。而治安警察局表示,为持续优化便民服务并提升办事效率与体验,警方与相关部门正积极研究于「一户通」平台新增个人出入境纪录证明的线上查询及申请功能,让巿民无需亲临服务点即可查询及办理,并可自主选择领取电子版或纸本证明。
议员李良汪早前就本年度现金分享计划发放及优化 「一户通」 相关功能提出书面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