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九月逾四千宗违控烟酒法个案 揭未成年人委託成年人买酒精饮料

卫生局遵循控烟及控酒并行的防控策略,持续巡查各类场所,与各执法部门共同落实《控烟法》和《控酒法》的规定。2025年1至9月,卫生局执法人员合共巡查场所17.9万次,平均每日巡查656次,共发现4,054宗违法个案。涉嫌违法的商店公开展示带有烟草品牌名称或标誌的吸烟用具。 (卫生局图片)执法人员对场所进行控烟酒巡查。(卫生局图片)

在控烟方面,卫生局、治安警察局、市政署、博彩监察协调局和海关等部门 共发现3,744宗违法吸烟、196宗携带电子烟出入境,以及103宗涉嫌违反《控烟法》其他规定的个案,包括:没有在法律规定的地点张贴禁烟标誌、销售烟草製品的地点没有张贴禁止售卖烟草製品予未满 18 岁人士的告示等。另外,发现违法吸烟个案最多的场所类别分别为娱乐场(共842宗,佔22.5%)、食肆(共 552宗,佔14.7%)、公园/花园及休憩区(共319宗,佔8.5%)等。当中,卫生局联合博彩监察协调局就全澳娱乐场巡查了627 次,共发现842宗违法吸烟个案。

录11宗涉违反《控酒法》个案

在控酒方面,2025年1至9月共录得11宗涉嫌违反《控酒法》个案,当中3 宗涉及违法向未成年人销售或提供酒精饮料的个案;其他 8 宗则涉及销售或提供酒精饮料的场所未有按规定张贴经行政长官批示核准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或提供酒精饮料的标誌、属提供自助服务的商业场所未有划定及清晰标示陈列酒精饮料及非酒精饮料的区域、展示酒精饮料广告时亦未有以中文、葡文及英文标明警语。有关个案均已开立卷宗跟进。

值得注意的是,卫生局近期发现1宗未成年人委託成年人购买酒精饮料的个案,有关个案显示,虽然超市严格遵守禁止向未成人售卖酒精饮料的规定,但有人却涉嫌没有遵守禁止向未成人提供酒精饮料的规定。卫生局强调,《控酒法》禁止商户向未成年人士销售酒精饮料,亦禁止任何人士向未成年人供应酒精饮料,违反者可被科处1,500元至2万澳门元的罚款。

此外,卫生局近期在巡查中亦发现,多间售卖烟草製品的商户在陈列橱窗内展示带有烟草品牌名称或标誌的吸烟用具,例如印有雪茄商标的保湿盒或烟灰缸等。卫生局强调,《控烟法》严格禁止旨在直接或间接促销烟草製品或促进烟草消费的任何形式的宣传活动。任何公开展示烟草品牌名称或标誌的行为均属烟草广告行为,违法者可被科处2万至20万澳门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