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缓刑戒毒」救瘾君子 行会议决贩毒最少囚五年

行政会完成讨论《修改第17/2007号法律(禁止不法生产、贩卖和吸食麻醉药品及精神药物)》草案。行政会发言人梁庆庭昨日表示,当局拟调升「贩毒罪」刑罚下限,由三年增至五年监禁,最高刑期则维持15年监禁。当局又希望透过修法,令吸毒者「缓刑戒毒」,坚持接受治疗。

法务局副局长梁葆莹(右)称,调升吸毒罪刑罚是希望推动吸毒者选择缓刑戒毒。(林少洪摄)

梁庆庭昨日在行政会新闻发布会表示,《禁毒法》生效至今已逾六年,有需要适时全面检讨和完善法律。法案建议调升「贩毒罪」刑罚下限,一般「贩毒罪」刑罚下限由三年提升至五年;并提升「吸毒罪」刑罚幅度,由处最高三个月徒刑改为处三个月至一年徒刑,罚金由最高60日,改为60日至240日;又在「吸毒罪」中,引入毒品数量限制,不得超过五日吸食量;以及警方相当怀疑有人吸毒,且经司法当局预先许可,可要求嫌疑人提供尿液样本检测;同时在毒品「附表」中,调整共七种物质,以符合联合国决议。

政府希望透过修改法律,增加贩毒成本,加上增加警方侦测能力,以助有效打击毒品犯罪。(资料图片)

在发布会上,法务局副局长梁葆莹称,调升「吸毒罪」刑罚非为惩罚吸毒者,因对吸毒者而言,现行法律入狱代价,较「缓刑戒毒」为低,使吸毒者更倾向选择入狱,当局希望透过修法,令吸毒者选择「缓刑戒毒」,并坚持接受治疗。

社工局防治药物依赖厅厅长韩卫认为,修改相关法律,将增加贩毒成本,以及有助警方侦测能力,相信可有效打击毒品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