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或全面放宽竞选宣传期 检讨立会选举法将谘询公众
距离第六届立法会选举仅余下一年多时间,相信有意竞逐议席的有意参选人或政党早已摩拳擦掌、蓄势待发。不过,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选管会」)公布的第五届《选举活动总结报告》显示,本届(第五届)立法会选举过程中存在大量「擦边球」现象,偷步宣传等违规情况屡禁不止,甚至出现隐晦式贿选行为。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早前表示,计划修改《立法会选举法》并于今年初就修订方案公开谘询。
由于澳门立法会选举设有法定宣传期,因此各候选人必需抓紧时间拉票造势,动员大批支持者吶喊助威,大锣大鼓巡游。(资料图片)
选管会在第五届立法会选举《选举活动总结报告》中以超过八分之一的篇幅,罗列出五大违规宣传行为,包括偷步宣传、滥用学校资源偏帮特定候选人、利用社团活动进行「擦边球」式宣传、透过互联网或通信网络偷步及违规宣传、公共地方海报摊位宣传及流动宣传。
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建议当局放宽竞选宣传期,让有意参选人及早公开参选理念及政见政纲。(资料图片)
至于贿选违法行为,《报告》指出,在廉政公署的持续打击下,明目张胆的贿选有所收敛并转为地下隐晦形式,但基于检查权限,选管会对贿选问题不作深入探究。廉政公署于2013年9月侦破一宗贿选案件。去年7月,初级法院宣判两名60多岁男女触犯贿选罪成,分别被判刑一年六个月及一年三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两年,不得缓刑。
供参选各组别张贴竞选海报的宣传板更是选战兵家必争之地。(资料图片)
《报告》发现,本届候选名单的政纲概共印刷11万份供公众免费索取,但实际索取量仅2万多份。
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早前表示,行政公职局正分析选管会提交的总结报告,特区政府将检视和修改《立法会选举法》,希望提高间接选举的竞争性及加强选举公平、公正性。她又指,初步方案有望在今年初进行公众谘询。
对于修法方向,《报告》提出六大建议,当中最重要一点是建议放宽竞选宣传期,即有意参选人表明参选意愿后,就可在社会上公开表明其参选理念及政见政纲。
偷步宣传令选管会左右为难
《报告》解释,上述建议是考虑到要求普通市民、选民以及有意参选人在接近半年的禁止宣传期内保持冷静、不予进行任何与选举有关的宣传,存在显而易见的客观困难,因为如果选管会依法强力干预,社会容易引起对抗情绪,影响和谐;如果选管会疏鬆介入管理,又会出现政府消极执法的坏印象。 按照澳门目前实际情况,选管会认为,放宽竞选宣传期的方式较为可行。选管会虽然建议放宽竞选宣传期,但亦赞成维持现行《立法会选举法》在选举日前两星期确立的法定宣传期,其余时间不容许举办竞选集会及使用广播宣传车等法定宣传方式,以免宣传活动产生的噪音影响市民日常生活作息。
选举开支最多相差227倍
选管会另一项重要建议是加强竞选账目监控,因为本届立会选举的开支限额约564万元(澳门币,下同),经选举后的账目核算,本届选举开支最低的组别仅花费17,000元,但最高组别达387万元,两者差距逾227倍。
因此,选管会建议当局日后修订法律时,可透过控制选举账目和完善账目审核程序,以达至候选组别公平竞选。
在《报告》结语部分,选管会表示,本届立会选举过程出现若干未尽人意的情况,希望全澳各界共同提升本澳的选举文化,持续改善选举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