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的士」服务日期添变数 「澳门电召」标书重获接纳

「经营的士客运业务特别准照」(俗称特别的士)竞投再添「变数」,昨日上午开标委员会开会,原标书不获开标委员会接纳的「澳门电召的士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澳门电召」)上诉后,成功获开标委员会接纳,将与「励澳的士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励澳」)同时竞标,「励澳」代表当场提出声明异议,遭开标委员会驳回,但「励澳」表明会提出上诉,最终有待行政长官审批,预料最快明年第二季投入服务的「特别的士」或被推迟。

「特别的士」准照竞投昨日上午开标委员会继续开标会议,决定接纳「澳门电召」的标书。(周婉茵摄)

今年1月13日政府开投100个八年期「特别的士」准照开标会议上,委员会认为「澳门电召」错放文件,影响竞投公平性,故不接纳其标书,其后「澳门电召」提出上诉,行政长官在审批时,考虑文件错放在不正确的信封内,并不影响公开竞投过程中各项固有原则,因而接纳其诉愿。开标委员会主席郑岳威昨日在开标会议上表示,即使开启「价格标书」信封后,在内找不到标书要件「价格标书」,但仍会接纳标书,至于价格方面,将以该张错放在「文件」信封的价格标书为準。 开标委员会最终在「价格标书」信封中,找到载有「价格标书」的文件,即没有欠缺标书要件,委员会接纳其标书。标书中载明,三项附加费中,「澳门电召」只收取电召费一项,价格仅为五元,比「励澳」收取分别15元电召费、15元预约费、5元失约费更低。

「励澳」代表即场提出声明异议,遭开标委员会驳回,声言会向行政当局提出诉愿申请。(周婉茵摄)

「励澳」代表即场提出声明异议,质疑「澳门电召」放错文件,本来就违反规定,标书不具被接纳资格。委员会经半小时闭门审议后,最终决定驳回「励澳」的声明异议,在场「励澳」代表表明,会向行政当局提出诉愿申请,按照规定,需在十天内提交文件予行政长官审批。 待被接纳标书确认后,还须待评标委员会就有关标书进行评审。评分标準包括营运管理及服务计划(佔40%),电召费(佔30%),附加费(佔15%),失约费(佔5%),管理经验(佔10%)。